| 金融时评:银行告别“只生不死”意义大!
王廷连
中国银监会不久前宣布成立由主席刘明康担任组长的独立研究局,就银行业相关问题开展研究,其中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问题列入研究重点。与此同时,作为银行业退出机制的重要一环,存款保险体系建设也开始动工。银行退市机制提上日程,预示着我国银行业将在不久的将来告别“只生不死”的历史。(1月30日人民日报--人民网)
优胜劣汰是市场的自然法则。然而,由于制度原因和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长期处在“只生不死”、不能自然优胜劣汰的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一些具有严重问题的银行仍然被政府尽力拯救,实在无力拯救的个别银行也需要政府为它接盘埋单。这不仅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影响了银行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加速发展,而且与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开放形势和深化金融改革的改革形势不相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金融业市场化的意义来看,过去银行业金融机构“只生不死”、是违背市场化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和其他任何企业一样,都有一个市场进入和退出问题。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自然进化的过程。如果说,过去金融市场化发展不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只生不死”、有问题的银行依靠政府接盘埋单拯救还能生存的话,那么,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育完善,政府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充当金融市场的“救生船”。而只有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告别“只生不死”的历史,才能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进入市场,以适应金融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从金融业全面开放的意义来看,2006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业迎来对外全面开放,这一新形势使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对开放的竞争环境和全新的竞争格局。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外资银行的大规模进入、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对实力庞大、业务经营全面化、金融工具先进和全球网路发达的外资金融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告别“只生不死”的历史,才能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从金融业深化改革的意义来看,最近闭幕的、具有转折和“拐点意义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继1997年和2002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在金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第三次高规格的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敲定了金融布局,被视为新一轮重大金融改革启动的标志。而建立银行退市机制是我国银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可以说,不解决银行“只生不死”的问题,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就是不彻底的。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告别“只生不死”的历史,才能使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从防范金融风险的意义来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各类价格的波动对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日益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大大加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我国银行机构的退市机制,将银行机构的退市问题放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就能防止或者减少导致的各种银行业风险,甚至是整个国家的金融风险。因为那些资产质量差、资本严重不足、效率很低的银行的存在,是我国银行业稳定运行的一大隐患,消除这些隐患的最好办法是让这些银行退出市场。可见,只有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告别“只生不死”的历史,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
从民族银行业发展的意义来看,优胜劣汰机制的有效作用不仅有利于垃圾的及时清除,而且有赖于新鲜血液的不断补充。因此,我国在完善银行退市机制的同时,必然要完善银行入市机制。在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的建立、民族银行业的发展壮大,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如专家所言,在银行业中建立退市机制,也有利于促进存款人、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减少银行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增强市场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
通联:山东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27号王廷连
邮编:264003
邮箱:wtlyt@126.com |